| 采购人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旅游文化宣传牌 | 预算价 | 人民币28 万元 | |
| 联系人 | 郑科长 | 联系方式 | 15377286606 | |
| 采购人地址 | 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 |||
| 拟选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一包:随州市中晟传媒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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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随州市中天恒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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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随州市楚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旅游文化宣传牌租用:1包:租赁位于随州市曾都区鹿鹤大道新火车站售票厅楼顶的大型户外电动三面翻一块;2包:租赁位于随州市新316国道沿线淅河镇碑岗村段和位于随州市新316国道沿线曾都区九间屋村段的大型户外广告宣传牌各一块;3包:租赁位于随州市南关口的建行(汉东路与烈山大道交界处)上方的大型户外电动三面翻宣传牌一块。 |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审计厅(鄂财采发[2013]8号)文件“第三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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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本项目已按政府采购要求方式采购,因其特殊性,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论证专家: 陈冰 市技工学校机械工业中级讲师 包贻清 市正兴工程造价工程师 袁伦敏 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师 |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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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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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时间 |
2016年8月16日 |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8月16日
上述信息,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随州市财政局206室
联系电话:0722-359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