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民政局所需城乡地名标志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民政局委托,对城乡地名标志牌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文件编号:QC[2016]054-GK13号

二、采购项目:城乡地名项目

三、采购预算: 771900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经销商;

4.2投标人须具备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人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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