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

1、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

(2)工程批准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4)建设规模: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线路全长27.32km,共设23座车站,其中换乘站7座;设置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2座资源共享主变电站。

(5)计划服务周期:总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后370日历天止,详见招标文件。

3、本标段招标范围:

(1)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车站装饰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招标设计及配合(如有)、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等。

(2)本合同范围内车站公共区、相邻非公共区所有外露部分、对应屏蔽门有效范围内轨行区部分的精装修设计,包括材料的选择、色彩的确定、尺寸的划分、灯具的选型等。

(3)本合同段换乘车站换乘通道的装修设计(含对既有线车站部分进行结构改造后的装修设计)。

(4)包括站外出入口、风亭等地面附属建筑外观装修设计(含绿化设计)。

(5)导向标识、广告灯箱设计。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以下资质证书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

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3)至少具有一项已完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07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的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线车站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分包合同、联合体合同不予承认)。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年龄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设计工作5年及以上,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中标后不得兼职兼任。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格式自制)。

(7)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认定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处罚期内通报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名单为准,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名单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的设计咨询单位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报名事宜

5.1接受报名时间:2015年06月10日—201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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